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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六项工作制度

时间:2012-05-14       作者:      来源:县工信局党委

党委工作职责

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必须在集体领导下努力做好党委的各项工作,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全面落实,并及时向县委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二、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政令、指示在党委所属范围内实施,教育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讨论决定党委所属范围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研究决定各党支部提请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做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指导好党委所属各党支部的年度民主生活会。

七、在党委所属范围内,做好干部人事的推荐和讨论确定党员干部的培养、考核、监督等方面工作。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党性修养,增强班子的疑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构成

1.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局党委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成员;

2.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3.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对错误倾向进行批评的情况;

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5.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6.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7.针对征求到的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8.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9.需要列入党委民主生活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根据中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2.由党委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整理提前反馈参加会议人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

3.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准备好个人书面发言材料;

4.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应提前一周报告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1.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2.领导成员应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党的事业,为党的工作着想,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己,不护短,不遮掩;

4.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

五、民主生活会落实工作

1.对民主生活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

2.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或会议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3.对会议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解决的,由党委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4.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的,应追究召集人或主持人的责任;

5.会后15日内按规定向上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6、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12月前完成)或根据要求和上级的安排随时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报上级组织同意。

 

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为提高党委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质、执政能力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的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委班子全体成员。

二、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上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掌握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一)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总时间不少于2天。

(二)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党委实际,由办公室牵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中心发言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组每一位成员都要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并报党委审定。

(三)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

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利用节假日和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30个小时。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集中学习研讨。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党委工作实际,以及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写出发言提纲,专题讨论时要有中心发言人。要根据学习计划,适当安排、组织一些专题讲座、观看录像片或举行专题报告会。

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求

(一)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二)紧密联系国内国际的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密切结合党委实际,深入研究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为党政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三)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五、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考核

(一)严格学习考勤。小组成员的集中学习时间(短期培训时间除外)全年不得少于两天。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组长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年终由组长负责通报学习考勤情况。

(二)建立学习档案。要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

(三)每次学习内容或活动结束后,应结合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学习体会。

 

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整体功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确保对重大事项的慎重、科学、正确决策,提高工作水平和议事质量,特制定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议组成

党委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和党委成员组成。党委主要领导召集和主持。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二、党委会议主要讨论决定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

(二)党委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部署和重要的政策措施;

(三)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发展党员和党员的培养、考核、奖惩等;

(五)以党委名义评选、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县委以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党委学习计划;

(七)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九)其他必须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时间

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四、会前工作

(一)党委主要领导确定会议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当提前通知党委成员。

(二)办公室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调查论证基础上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会前按党委成员分工分别审核、把关,报党委主要领导复核后列入议题,印发与会人员。

(三)党委成员应在会前认真思考、充分准备,必要时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委成员,对会议的议题如有原则性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五、党委会议必须有党委成员半数以上出席(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举行。紧急情况下,党委成员不足半数也可以处理决定重大问题,但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议汇报。

六、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的组织、服务和跟踪督查工作,负责向党委主要领导及时报告会议的落实情况。

七、党委主要领导和党委成员在党内是平等的,具有同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党委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中半数以上的到会党委成员同意为通过,表决方式可用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党委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党委未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八、党委成员和参加党委会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注意内外有别,凡属不应公开的事情,不准向外泄露。可以向外公开的不得随意变更会议精神传达的时间和范围。因向外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党委讲党课制度

为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特制定党委讲党课制度。  

一、党课原则

党课教育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二、党课内容

在选择教育内容之前,党委要对基层党员的政治思想、科技水平、带领致富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脉搏,认真撰写教案。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突出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突出县委、政府重点工作情况宣讲,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突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市场经济教育,帮助党员解放思想,理清经济发展思路;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三、授课形式

要丰富党课的形式,除课堂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观看电教片,外出参观考察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同时,以讲党课为基础,领导干部在讲党课的基础上,要搞一次调研、深化一次专题学习、办一件实事、抓好一个党支部建设、直接联系群众,使党委委员讲党课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带动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推进。

四、讲课时间

党委委员每月参加所联系的支部大会讲党课。每年讲党课不得少于4次。

五、总结上报

党委委员应做好党课教育基本情况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每年12月下旬向党委总结汇报。

六、纪律要求

各党支部于每月支部大会召开前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联系领导。党委委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课程安排和讲授。党委将对各委员讲党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把讲党课情况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群”教育活动服务联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党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四群”教育活动服务联系制度。

一、联系制度

1、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2个规模以上企业,企业党支部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2个重要车间或班组,企业共产党员每人负责联系5名非党工人工作。

2、党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在挂钩村直接联系群众10户,股所级干部5户,一般干部3户。

二、工作要求

1、党委班子成员在联系规模以上企业中,要全面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作出年度服务联系承诺,要经常深入企业引导全面工作,年终做出全面总结;企业党支部班子成员在联系重要车间或班组中,要经常深入车间或班组全面了解情况,作出年度服务联系承诺,指导车间或班组负责人抓好全面工作,确保出成绩、出效益,年终作出全面总结;企业共产党员在联系非党工人工作中,要全面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联系对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年不少于开展4次交心谈心工作,年终做出全面总结;

2、党员干部在直接联系群众中,建立健全联系对象的档案材料,了解联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联系服务承诺,年终做出服务联系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