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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县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公开信

时间:2017-06-20       作者:      来源:巍山消息

巍山县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公开信

各参保群众:

  您好!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和《中共巍山县委 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使参保的建档立卡户更好地了解医疗保险“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和报销流程,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政策及流程告知如下:

  一、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享受待遇及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1.2017年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支付;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全额纳入报销;对符合分级诊疗、按照转诊转院规范住院的,在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即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三级及州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

  2.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列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支付比例提高到5%,起付线不限定“同一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24.75万元,即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支付:

  ①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支付比例为61%

  ②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支付比例为70%

  ③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支付比例为80%

  ④8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3.根据《大理州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大扶开发〔201662号)落实补充医疗保险兜底政策。基本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含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进行100%赔付。因特殊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内,对起付线进行全额补偿。意外致残的,根据伤残等级赔付,最高赔付2000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承保)

  二、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就医报销流程

  1.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报销时“一站式”结报,即门诊、住院报销均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窗口结算并即时结报。

  2.县外就医未即时结报的:自费结账后带齐报销材料到县医院或大仓中心卫生院县外报账窗口报销。

  3.报账需提交材料:

  ①特殊病及慢性病报销材料:特慢病审批表(原件)、处方(原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农合证(原件)、患者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报销资金的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件)。

  ②县外住院报销材料: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诊断明证书(原件)、患者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就医地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接受报销资金的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件)。

  ③大病保险报销材料:所需住院材料同上(复印件)。

  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医疗保险健康扶贫政策,请致电各乡镇医疗保险工作站或巍山县基本医疗保险局,联系电话0872-6127999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