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级部门 > 县政协党组

政协巍山县委员会社情民意收集反映工作办法(试行)

时间:2011-12-13       作者:      来源:县政协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巍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社情民意反映工作办法。

一、社情民意即社会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建议。反映社情民意,是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向中共巍山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应抓住重点、体现特色、真实准确、讲求时效、确保质量。

二、政协社情民意反映工作办法,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为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

三、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形式之一。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广大政协委员应当自觉地把社会荣誉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的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经常地、主动地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四、反映社情民意要实事求是反映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反映社情民意要注重质量,着眼大局,充分反映需要决策部门了解的有份量、有价值的信息;反映社情民意要突出特色,注意界别性,避免一般化,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部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收集社情民意要深入细致、实事求是、不能道听途说,杜撰虚构;反映社情民意要争取快速,提高效率,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续报。社情民意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根据内容可长可短,不拘一格。

五、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学习活动组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组织各种会议、委员视(考)察、专题调研、集中活动、提案等项工作中,收集、整理政协委员反映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学习活动组每年向县政协办公室报送一至二件社情民意。

六、认真编发《社情民意》。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协调和社情民意的收集、编辑、报送、反馈等具体工作。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的联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各分管副主席在收到办公室送审的《社情民意》小样后,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分管副主席出差在外时,可由主席或委托其他副主席签发。

七、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工作表彰奖励制度。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社情民意,一经采用均给予一定稿酬。通过经验交流、奖励先进、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