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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宝林等四十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7-04-01       作者:      来源: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罗宝林  任巍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从斌  任巍山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郭晓斌  任巍山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茶雪梅  任巍山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家卫  任巍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巍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巍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兼巍山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巍山县人民医院院长;

    任巍山县综合检验检测院院长,免去巍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院长职务;

吴正堂  任巍山县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

陈玉洁  任巍山县人民政府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任巍山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茶文砚  任巍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顺仙  任巍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马锦燕  任巍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季雯娜  任巍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文俊  任巍山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巍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毛惠玲  任巍山县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玉秀  任巍山县古城镇村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委员会风景名胜区及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文物局局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巍山县文物管理所(南诏博物馆)所长(馆长)(试用期一年);

    任巍山县古城镇村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沈帅周  任巍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兼刑事技术中队中队长,免去巍山县公安局南诏派出所副所长兼刑侦民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姚学辉  任巍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兼直属中队中队长;

雷朝新  任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南诏中队中队长职务;

马嘉恩  任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南诏中队中队长,免去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仓中队中队长职务;

罗春盛  任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仓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侯建勇  任巍山县公安局南诏派出所副所长兼刑侦民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林家绪  任巍山县公安局南诏派出所副所长兼社区民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赫尚志  任巍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鲁建宏  任巍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再利  任巍山县综合检验检测院副院长,免去巍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施艳芬  任巍山县基本医疗保险局局长,免去巍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周晓芳  免去巍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利鱼  免去巍山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米俊伟  免去巍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兼巍山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永新  免去巍山县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以才  免去巍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巍山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沙建彤  免去巍山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谢黎波  免去巍山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朱兆平  免去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华  免去巍山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石於荣  免去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孙海平  免去巍山县公安局南诏派出所兼社区民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茶国铭  免去巍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巍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李继武  免去巍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