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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

时间:2011-12-12       作者:      来源:大仓镇党委

一、镇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3、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4、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5、负责党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

1、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协助书记抓好党委的日常工作,侧重抓好党建、组织人事、统战、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形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抓好党的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及时组织讨论决定党员的奖惩。

5、熟悉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业务,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各种规章制度。

6、认真执行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并同行政一道做好基层干部的考察了解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提出调配、任免和奖惩干部的建议。

7、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组织作用。

8、其他分管及临时性工作。

三、镇党委政法副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全镇政法工作。

3、主持制定全镇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4、组织推进全镇政法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安排部署全镇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

6、指导监督全镇政法系统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调度重大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查处工作。

7、安排部署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8、指导全镇反邪教工作。

9、完成上级和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10、组织推进全镇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3、负责镇总工会工作。

4、抓好镇关心下一代工作。

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的领导下,主持全镇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2、领导并主持制定全镇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

3、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

4、主持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和纪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反腐败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的重大事宜。

5、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6、负责全镇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7、完成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委委员、副镇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镇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镇长抓好政府全面工作。

4、抓好政府机关内勤工作,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证。

5、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及包村工作。

6、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以及上级的安排部署,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武器装备管理和征兵等工作。

4、组织推进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地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5、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6、组织推进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 作。 

7、抓好民兵和预备役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8、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镇党委委员、大仓派出所所长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主持大仓派出所工作,负责抓好全镇社会治安管理和社会维稳工作。

3、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镇党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党委组织办公室工作,负责全镇组织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组织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具体指导全镇村(居)“两委”班子配备调整和企业党建工作。

6、组织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党员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7、组织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指导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9、组织实施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做好全镇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镇党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制定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组织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镇理论武装、党员教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5、组织推进宣传舆论工作,指导全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内对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6、组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镇文明创建活动、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

7、完成上级和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镇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主持镇团委全面工作。据镇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共青团工作规划,定期召开团委(扩大)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团的工作,作出团的决议等。

3、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团章》的要求定期进行团的各级组织的换届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整理保管团的工作档案,定期开展团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

4、代表、维护和关心青年的正当权益,负责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加以改进。

5、协助镇党委宣传委员抓好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