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四班子领导工作职责
时间:2011-12-13 作者: 来源:庙街镇党委落实镇党委分工负责制,进一步规范明晰镇党委的职责职权,进一步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推动镇党委工作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职权,具体如下:
(一)镇党委书记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统一领导本区域内的党务工作,统一领导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2、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镇党校。
3、召集和主持镇党委会议(扩大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党委专题会议等会议,审定会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决议;主持对全镇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4、主持召开镇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镇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主持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
7、根据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科技、财税工作。联系财政所、中心学校。
3、协助镇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受党委书记委托,联系、协调、处理全镇重要工作;镇党委书记外出时,代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工作,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临机处置。
4、协助镇党委书记加强镇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5、主持镇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镇长办公会议,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主持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6、组织推进政府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7、根据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 主持镇人大和镇总工会全面工作。分管烤烟工作。联系庙街烟站、柏枝树烟站、渔业协会。
4、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主席团应做的各项工作。
5、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和、执行;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接受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上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反映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和要求,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
6、指导和协助各选区依法办理镇人大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受理镇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民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有关机关和组织转达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监督镇人民政府工作,参加镇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检查、督促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各种类型的调查研究活动,广泛收集信息,了解社情民意;
8、根据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四)镇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镇党委书记外出时负责镇党委日常事务。
4、协助镇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受书记委托处理镇党委有关事务及联系、协调、处理全镇重要工作。
5、协助镇党委书记加强镇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6、分管党政办公室。联系老龄委、老干服管会、老体协、政协小组。
7、根据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负责信访工作,分管信访办。
3、向镇党委推荐有关干部人选,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4、全面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
5、主持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措施。
6、召集和主持镇纪委全委会等重要会议。
7、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其提请的重大问题,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推进全镇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六)镇党委专职政法副书记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全镇政法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镇政法和综治维稳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分管创建办、安监办、团委和妇联。联系庙街法庭、庙街派出所、庙街司法所。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推进政法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负责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6、根据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七)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镇长负责镇人民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在镇长外出时,代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工作;分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所、民政所、残联、劳动工作站、文化站和党政办公室。联系中心卫生院、防保科、合管办、血防分站和广电网络工作站。
4、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其提请的重大问题,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推进分管联系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根据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八)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负责国防武装、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制定全镇武装、国防动员、国防教育等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措施,并进行组织推进,督促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根据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九)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协助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务和组织人事等方面的工作
(十)镇党委委员、党政办副主任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协助专职副书记分管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镇党委专职委员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协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城建工作。
四、镇党政办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促检查、部门的协调综合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全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主要职责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工作、文印工作和机车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离退休人员和群团组织的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搞好后勤接待保障工作,加强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