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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时间:2011-12-13       作者:      来源:机关党委

县直属机关党委于19798月恢复,是承担抓好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实施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县直机关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