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级部门 > 县委编办

科室设置及职责

时间:2011-12-12       作者:      来源:县编办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机关

机构编制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高配副科级,事业机构编制股与其合署办公)、督查室(高配副科级)。

1.综合股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县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接待联络、综治维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机关机构编制股职责:承担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审核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编制总量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做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县级各民主党派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设置意见。提出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设置意见。

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高配副科级,事业机构编制股与其合署办公)职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办理县属和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机构的机构编制事项;承担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研究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管辖范围内和省、州级授权登记的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检验及公告发布等有关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建立、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管理信息宣传工作;承担登记管理方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督查室(高配副科级)职责:承担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县委编办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承担县级各类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审核工作;做好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综合性政策措施、办法、细则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