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三措并举”提高村组干部待遇
时间:2011-12-13 作者: 来源:县委组织部巍山县采取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标准、实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岗位补贴和提高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对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给予补助三项举措提高村组干部待遇,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进基层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从2009年1月1日起,村干部补贴推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补贴制度,所辖83个行政村(社区)“两委”在职在编的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月岗位补贴由580元提高至780元;村(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 、村委会(社区)副主任(兼文书)月岗位补贴由530元提高至730元;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村干部,从受表彰次月起,基础补贴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再上浮20%。从2010年5月起,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人员生活补贴待遇按正职1600元∕月、副职1500元∕月的标准执行。
二是实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岗位补贴和提高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标准。从2011年1月起,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每月享受岗位补贴50元;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标准由15元/月提高至50元/月;村(居)民小组副组长岗位补贴标准由15元/月提高至40元/月。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与小组长、副组长“一肩挑”的,岗位补贴按就高标准执行,不累计发放。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年初由各乡镇根据上年末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副组长在岗人数,预算岗位补贴报县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县财政局分两次于6月、12月将岗位补贴核拨各乡镇,由各乡镇发放。
三是对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给予补助。为确保实现村干部“离岗有一定保障”,2011年将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解决村(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2011年,对缴纳养老保险标准在300元/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村(社区)干部,县财政给予250元/年的补助,共补助村(社区)干部275名,补助68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