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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时间:2017-07-03       作者:      来源:县委组织部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经县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检查督促下级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健全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县委作出报告。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干部的考察了解,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根据党的事业的需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4.在中央和省州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领导干部的任职条件,调整、配备、建设各级领导班子。

     5.根据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管理、安置和照顾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6.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搞好党的基层组织整顿和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7.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搞好干部审查工作。

     8.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

     9.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1.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搞好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