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8-05-03 作者: 来源:云南省农业厅
一、出台背景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3月,农业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通过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搭建新平台,为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为探索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开辟新途径,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新载体。《通知》从顶层设计上提出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创建条件、创建任务、创建工作的要求和中央相关支持政策。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省各地积极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农业厅商省财政厅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工作、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为下一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具体操作提供政策遵循。
二、总体要求
按照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建设“新平台”的总体部署,以“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为要求,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益机制为中心任务,开辟增收新途径,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探索新机制。通过推动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商贸物流、品牌营销、科技创新等协同发展,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实现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流通链贯通,真正把区域资源优势、要素优势转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区域农业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路径。通过政策倾斜、改革创新和管理服务提升,打造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高地、创新高地和政策高地,吸引现代要素向产业园内集聚,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使之成为区域农业农村经济新增长极,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
三、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农为本、三产联动,政府引导、主体推动,产业聚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生态促动,共建共享、开放带动。
(二)目标任务。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集聚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生产加工、营销物流、技术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推动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分解重构和演化升级,构筑形成产业园发展新的动力结构和要素结构,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新机制,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科技装备现代要素明显升级,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持续有力,规模集约经营水平加快提升,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强化,辐射带动更加有力。从2017年开始,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坚持提升与新建相结合,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域特色、不同发展梯次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引领、省级产业园为支撑、州(市)级产业园为依托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每个国家级产业园单位面积产值、园区范围内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省级、州(市)级产业园年产值分别超过20亿元、10亿元,单位面积产值、园区范围内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一是规划编制要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宽视野编制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产业园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产业园的选址、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产业定位、特色内涵、建设目标、空间布局、项目支撑、建设时序、资金筹措、政策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二是主要产业要突出。每个产业园明确1个已形成一定发展规模、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较强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最多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70%以上。三是园区功能要多样。规划中要注重拓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技术研发、生产示范、加工流通、科普展示、旅游观光、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四是相关规划要衔接。做好产业园建设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五是规划主体要明确。每个园区的建设规划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级、州(市)级产业园,分别按程序报省、州(市)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二)严格建设标准。坚持“有基础、上规模、高标准”,突出“特色、规模、品牌、效益、生态”5个特点,建设中严格执行生产基地规模化、农产品加工集群化、产业发展品牌化、发展模式绿色化、业态功能多样化等标准。
(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产业园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动产业园规模经营。加快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盘活产业园中各类资产。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四)拓展园区功能。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先进设备、工艺和技术,面向市场需求,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率。加快发展连锁专卖、直供直销及电子商务平台等现代农产品流通业态。加强农业装备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开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经营,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注重挖掘观光、休闲、旅游、采摘等农业多种延伸功能。
(五)提升创新能力。畅通科技资源进入产业园的通道,强化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加快产业园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带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商标品牌。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共建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基地。通过创建,产业园内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六)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每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要依托入园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成立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引导产业园农户入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入社全覆盖。建立农户与合作社、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户有股份、农民得权益”的思路,推进产业园股份合作。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合体,实现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的可持续增收机制。
(七)加强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农业产业园建设。在产业园重点领域,包装一批新项目,引进一批新企业。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开展产业园招商活动。
五、相关政策
(一)加强资金扶持。省级财政给予省级产业园一定的奖补,各类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积极向产业园倾斜。整合各类涉农投资及项目,支持产业园建设。各级财政支农资金优先向产业园集中安排,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向产业园集中布局。完善财政扶持机制,支持产业园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服务产业园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积极探索财政农业发展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二)加强金融支持。用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金,加大对省级产业园的投资合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增加对产业园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提高贷款效率。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切实加强与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有效解决产业园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创新试点。
(三)加强用地保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产业园建设和经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产业园建设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产业园建设。允许产业园将整理后的新增土地按一定比例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范围,产地初加工、田间冷链仓库、农机存放库棚、烘干设施用地符合有关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的,可纳入设施用地范围。国家级产业园同等享受现有中央和省级出台的支持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园区和特色村镇的有关用地政策。
(四)培育实用人才。加大对产业园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业务培训,把产业园打造成为实训基地。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承包、以科技成果参股等方式参与产业园建设与管理。鼓励、吸引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到产业园自主创业和就业,到产业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国家及地方创业优惠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协调处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考评认定、规划评审、指导督查和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参照工业园的办法,建立相应的园区管理组织。
(二)加强公共服务。有关部门要增强对产业园内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产业园内涉农企业用电,按照用电性质执行优惠的电价政策。工商、质检、卫生计生、国土资源、税务、金融、邮政、文化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延伸服务网点到产业园覆盖区域。环境保护、林业部门要加强产业园环境整治与美化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产业园的科技开发,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促进产业园发展的金融产品,文化部门要把公共文化服务向农耕文化、农业科技和乡村特色旅游延伸。
(三)规范认定管理。将产业园建设纳入各州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绩效管理内容。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认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各州市参照省级建立认定、评价、管理体系。产业园实行申报认定、动态管理、优进劣汰。制定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的指标和评价体系,加强对产业园建设进度与质量、示范带动功能与运行机制等的跟踪监督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产业园升级、奖惩的主要依据。对评价合格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程序报审后命名挂牌。
(四)加强宣传发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积极性,营造关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发现、培育一批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好典型,认真总结提升,加强观摩交流,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