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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时间:2011-12-13       作者:      来源:马鞍山乡党委

马鞍山乡设有党委、人大、政府、纪委。

()乡党委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议、决定;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的自身建设和以村党支部为主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党委领导核心和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5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对本乡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三个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人大主席团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

11、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12、根据本届人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3、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4、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乡人民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乡内的执行情况;

4、对乡属党员进行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检查和处理本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其他案件;

6、决定或取消本乡内党员违纪案件的处分;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8、办理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