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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议纪要(第17期)

时间:2011-09-26       作者:      来源:县委办

201196,县委书记张剑萍主持召开十二届县委第5次常委会议。会议的议题有10项:1.研究讨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事宜;2.审定《巍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巍山县20112012年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审稿);3.研究干部违纪问题;4.审定《巍山县201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报审稿)》;5.审定《巍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报审稿)》;6.研究《关于请求审批〈县编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请示》;7.研究《关于成立巍山县红十字会有关问题的请示》;8.研究《关于设立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事项的请示》;9.研究《关于设立巍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请示》;10.研究《关于请求增加法检两院领导职数的请示》。

一、研究关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陈明烽同志所作的有关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权力运行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改进干部作风、从源头上防治权力腐败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县委执政能力建设、保证县委正确运用权力、强化对县委权力监督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动、提高县委公信度的有效途径;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于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健全机制、提供保障。要加强调研、深化学习,努力探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党的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紧密结合、共同推动的有效途径,挖掘工作特点、总结工作亮点和突破工作难点,切实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常抓常新、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关于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请县委办公室根据会议和州委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并完善《中共巍山县委关于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成立中共巍山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分别以县委文件和县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尽快启动实施我县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所需工作经费按程序报请县财政解决;2.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组办公室要统筹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动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召开;3.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迅速掀起宣传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热潮,及时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法、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理解、支持公开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巍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巍山县20112012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纪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潘学武同志所作的《巍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巍山县20112012年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汇报。

会议认为,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对于切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巍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巍山县20112012年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县纪委办公室根据本次常委会议精神,认真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2.同意成立巍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印发。

三、研究干部违纪问题(略)。

四、关于巍山县201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委政研室主任阿有高同志所作的《关于巍山县201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汇报。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巍山县201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请县委政研室根据会议精神,认真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2.县委政研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兑现,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整改,确保考核目标顺利实现。

五、关于巍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会议听取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熊国宣同志所作的《巍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汇报。

会议认为,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情新变化和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民生政策,是国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部署。今年,我县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第三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我县广大城乡居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向养老不犯愁迈进,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巍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精神,认真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执行。2.同意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简称城乡居民社保局),机构编制按省、州要求,报州审批后,按州批复执行。3.原则同意《关于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县级部门挂村包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精神,认真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执行。4.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六、关于请求审批《县编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茶正贤所作的《关于请求审批〈县编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1.根据州委办公室(大办发〔201113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结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原则同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根据规定和程序报州编办批准后执行;2.原则同意县编办《关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会议精神,认真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公室文件下发。

七、关于成立巍山县红十字会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茶正贤所作的《关于成立巍山县红十字会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决定, 1.根据州编委(201135号)文件《关于各县市红十字会机构设置的批复》的要求,同意成立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为群团组织,机构级别为正科级;2.核定县红十字会暂定人员数4名;3.县红十字会领导职数2名,其中: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

八、关于设立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茶正贤所作的《关于设立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决定,1.同意设立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所级;2.撤销县住建局(原规划建设局)下属城建监察大队,将除城市规划管理外的其他职责和10名事业编制划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城建监察大队现有8名人员,具体人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商妥善安置,力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超编。

九、关于设立巍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茶正贤所作的《关于设立巍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请示》。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设立巍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2.人员编制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调剂解决,不再增加;3.根据规定和程序报州编办审批,按州编办批复执行。

十、关于请求增加法检两院领导职数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茶正贤所作的《关于请求增加法检两院领导职数的请示》。

会议认为,加强法检两院工作,对于加强审判和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巩固永建地区毒品违法犯罪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增加县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正科级)、县人民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正科级);2.根据规定和程序报州编办审批,按州编办批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