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议纪要2014年51次第四期
时间:2014-02-20 作者: 来源:第4期
2014年2月19日
2014年1月27日,县委书记常于忠主持召开十二届县委第51次常委会议。会议的议题是:研究讨论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给予席海雄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请示》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杨汝萍所作的《关于给予席海雄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请示》(附后)汇报。
会议决定,同意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请示事宜,建议给予席海雄同志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请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牵头,县委办公室配合,以县委文件尽快将《关于给予席海雄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请示》上报州纪委。
会议强调,县委坚决拥护州委、州纪委的决定,将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州委保持高度一致。县委常委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相关规定,凝心聚力、专心致志抓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出 席:常于忠 舒 进 杨利军 王建涛 赵海广
蒋拓东 茶向金 李早华 寸振林 张绍平
列 席:茶兴培 马克伟
请 假:王利伟 陈艳萍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