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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时间:2017-07-03       作者:      来源:县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内设文明办、外宣办(新闻办)、社科联、办公室。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全县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

2、计划、部署和组织全县干部、党员、群众的理论学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3、指导协调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做好县级承担的有关规划、协调、组织、管理工作,指导、配合做好发展文化事业和管理社会文化市场工作。

4、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内的宣传工作,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内新闻发布会的工作,指导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掌握社会舆情,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

5、负责做好全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制定、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管理社会科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全面繁荣。

6、指导、协调宣传、文体、新闻、社科研究和教育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

7、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检查落实县委、县政府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8、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内外宣传、社科和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