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1年度县委常委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通知
时间:2011-12-13 作者: 来源:县委办巍办发〔2011〕23号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度县委常委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巍山县委关于建立和实施县委常委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巍发〔2008〕17号文)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县委常委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心谈话对象及领导分工
谈心谈话对象:县委管理的全体乡科级领导干部。
谈话分工:具体分工见附表
二、谈心谈话形式及内容
谈心谈话形式:谈话主要采取县委常委到乡镇或部门与乡科级领导干部个别谈话、走访相关人员的形式进行。县委常委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
谈心谈话内容:一是谈话对象对所在班子的整体评价,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组织纪律、人员结构、运转效果等;二是谈话对象对其他班子成员个人的评价,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存在不足等方面;三是谈话对象汇报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作自我评价;四是谈话对象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对县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五是听取谈话对象个人的困难、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有关要求
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干部自身存在的不足以及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县委常委要及时给予提醒和批评教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向谈话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带有全局性或尖锐性的问题,应予重视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在谈心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谈心谈话登记表,谈心谈话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梳理、归纳,形成谈心谈话情况书面报告,向县委专题汇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乡镇领导、部门领导与干部职工、村委会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思想,促进工作。
附:2011年度县委常委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分工表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