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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巍山”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1-12-13       作者:      来源:县委办

巍发〔201132

 

中共巍山县委  巍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巍山”的

实施意见

201151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云发〔200920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建设森林大理的实施意见》(大发〔201028号)精神,充分发挥林业在巍山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快巍山林业发展步伐,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绿色巍山”的重大意义

  建设“绿色巍山”,是实现我县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彻底改变我县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现状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农民增收步伐,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惠民工程;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林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林业改革的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县林业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于20064月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试点工作,并于20068月初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决定,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路子,经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和不懈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主体改革全面完成;二是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三是林业产业快速发展。2008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以核桃为重点的林业产业发展意见》,确立了到2012年建设90万亩核桃基地的战略方针,对推进我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任务。县委、县政府不断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有效推进了林业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目前,全县生态体系建设框架基本形成,以核桃为主的经济生态林、以华山松为主的用材林等产业初具规模,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逐渐被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认同。2010年末,全县核桃基地面积达72.38万亩,华山松基地面积达21.9万亩,林业总产值达23719万元,林业在部分地区已成为经济支柱产业,依托林业产业发展起来的经营加工企业,也逐步成为繁荣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

  (二)建设“绿色巍山”是统领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因历史和自然客观条件的影响,我县树种结构不合理,中低效林面积较大、木材利用率低,林分质量差、经济效益低,森林资源效率得不到有效发挥,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经济效益尚未得到充分显现。以建设“绿色巍山”为统领,全面加快我县林业改革和发展,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是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破解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塑造巍山良好生态文明形象的重要举措。

  (三)建设“绿色巍山”是发挥我县森林资源比较优势的必然选择

  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县的一大优势,林地中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生态建设空间,广大山区群众致富奔小康,希望在山,出路在山。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革,农村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建设“绿色巍山”,将对进一步发挥森林资源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林业各项改革,进一步释放林业发展的潜力和活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建设“绿色巍山”是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但受历史、地理、区位、社会发展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县林区农民增收较为缓慢,山区和坝区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城乡二元结构特征较为突出。建设“绿色巍山”,有利于充分发掘山区资源潜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林地生产效益,有效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维护山区和谐稳定,对于推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建设“绿色巍山”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

  建设“绿色巍山”,能维护好我县森林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环境基础;能提供木材、林产品、绿色食品、药材等丰富的林业资源,满足社会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并带动相关产业、扩大就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通过发展森林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生态文化,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社会基础。建设“绿色巍山”旨在统筹林业生态和产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山地资源,着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提高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把我县建设成为绿色经济强县。

  二、建设“绿色巍山”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以核桃为主的林产业发展战略,围绕“绿色强县”“核桃大县”的目标,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坚持发展、培育、保护相协调,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多样化的要求,加快实现 “林业富民、林业强县”,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和持续增长原则。森林资源是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正确处理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发展,正确处理生态、生产与生活的关系,确保森林资源消长平衡,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决不以牺牲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

  2.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按照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森林经营。

  3.坚持兴林富民原则。坚持林种结构调整,提高林地的生产力,加强森林资源培育,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的林业产业和提升林业服务业,提高林农的致富能力,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4.坚持科技兴林原则。依靠科技兴林,积极推广应用林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进步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对生态建设的作用。

  5.坚持依法治林原则。完善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林业法制宣传,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林业建设和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完善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建设、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林业发展水平,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把我县建设成为生态体系稳定、林业产业发达、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绿色巍山”,使林业在我县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得到进一步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到“十二五”末,森林资源及生态状况发展良好,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226万亩以上,森林蓄积572万立方米以上,活立木年生长量保持25万立方米以上,年森林资源总消耗量控制在8万立方米以内,森林覆盖率达到66%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110万亩左右。森林资源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成灾率控制在0.6‰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森林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比较完备。林业主导产业确立,核桃基地建设达到100万亩以上,华山松基地建设达到30万亩以上。“十二五”末林业行业生产总值达到5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1600元。

  三、建设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

  正确处理好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关系,认真实施商品林和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使森林资源更好地发挥生态综合效益,形成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功能完备的林业生态屏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支持。

  (一)切实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大天然林管护和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力度,在落实天保区集体林权所有者收益的基础上,切实解决森工企业富余人员和林农生计问题;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培育后续产业,确保退耕户增收致富。

  (二)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

  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全县108.39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特别是重点水源林,采取封、造、改、管并举,以封山育林、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促进更新和中幼林抚育改造。认真实施好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严格生态补偿资金发放程序,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保障生态公益林经营和建设者的利益。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重点公益林管理要求的办法,狠抓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和制度建设及封禁管护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公益林的长期有效管理。

  (三)积极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工程

  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促进城乡绿化工作。加大村庄、校园、机关绿化造林力度。广泛开展生态园林小镇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加快关巍公路等县道绿色走廊建设,力争到2012年,完成大理巍山交界处至巍山南涧交界处绿色走廊建设。努力打造具有巍山特色的绿色走廊,形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色走廊。对巍宝山、鸟道雄关公路沿线绿化要充分利用自然地貌,注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合理搭配。加大河岸绿化建设,重点做好菜秧河河岸绿化工作。河道绿化是全县生态防护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护林建设的薄弱环节。河岸绿化的前提是河堤的固定整治,今后5年内,水利等部门要对主要河流干堤实行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

  (四)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加大农村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和节柴改灶,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新建50002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降低森林资源消耗,让农民得到实惠。积极探索农村能源建设产业化发展模式,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快农村能源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以实施核桃产业为重点,坚持市场为导向,以建设核桃大乡镇、核桃大村、核桃大户为重点,积极培育林业主导产业,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引导林业产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建设结构布局合理、品种优良、经济效益显著的核桃产业,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一)加速建设优质核桃基地

  继续加快核桃基地建设,坚持新造与中期丰产管理相结合,围绕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做大做强核桃产业,建设“核桃大县”。继续开展低效林改造,扩大核桃基地面积,到2012年核桃基地建设达到90万亩以上。对现有核桃基地,加大核桃丰产、中期管理科技技术培训,完善道路、灌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核桃产值,使核桃真正成为林农的“铁杆庄稼”和“摇钱树”,成为林农的经济支柱产业。

  (二)稳步推进中低效林改造项目

  我县林业用地226.42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9.15%,山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3%。全县中低效林面积约58万亩,目前,全县群众自发改造低效林约4.3万亩,2009年完成州级低效林改造试点0.7万亩,2010年实施完成中低效林改造1万亩。“十二五”期间计划每年实施10万亩,到“十二五”末计划完成58万亩中低效林改造任务。在坝区周边山地,沿巍宝山、大小寺、鸟道雄关等公路沿线蓝桉树进行低效林改造的给予重点扶持和补助。切实加快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丰产和高效的森林资源,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林产业得发展的目标。

  (三)加大培育林木种苗基地

  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核心,发挥种植资源丰富的优势,全面提高林木种苗的数量、质量和效益。调整林木种苗生产结构,建立林木种苗监督机构,加强林木种苗信息网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林木良种使用率100%,重点工程造林良种率100%,审定良种推广率100%,全县累计育苗总面积稳定在500亩,苗量总产500万株,为我县核桃基地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城镇绿化建设提供足够数量的优质苗木。

  (四)壮大培育核桃加工业

  继续优化发展环境,扶持现有的核桃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扶持2家以上核桃加工龙头企业,强化行业管理、加强服务、规范企业经营、强化监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提高核桃附加值提供广阔空间,努力开创我县林产业发展新局面。

  (五)大力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按照“市场运作、基地生产、定向培育”的要求,鼓励、引导广大林农和加工企业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低效林改造和绿化造林,营造本地适生的外来速生树种。继续加大华山松基地建设,到2015年末达到30万亩以上,加强对现有华山松基地中幼林抚育管理,为我县木材加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保障。

  (六)加快培育森林生态旅游业

  充分发挥我县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的优势,加快对鸟道雄关森林旅游景点建设和开发,加大对巍宝山森林公园森林管护,逐步完善交通和接待设施,打造地方品牌,弘扬森林文化,促进森林生态旅游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建设完备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一是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积极应对、及时保障”的执法服务理念,依法按程序办理涉林审批手续。二是严格依法审核审批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强化征占用林地的监管检查工作,加大对未批就占、未批就建、少批多占、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以及乱占林地等非法流失林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严格采伐审批管理,依法加强对木材运输、加工、经营、流通的服务管理,为合法经营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对超限额、超计划、无证采伐林木和乱砍滥伐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乱砍滥伐、无证运输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是切实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二)加强森林防火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在森林火灾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支撑体系建设水平,努力实现森林防火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增强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重点抓好东山西山防火通道建设、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应急扑火物资装备建设、应急扑火队员培训、森林防火宣传。

  (三)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每年要完成辖区内所有苗圃产地检疫工作,检疫率要达100%,疫苗率要控制在0.1%以内。调运苗木复检工作5年内要达到80%以上,春季造林后跟踪检疫率要达到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6‰以内,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生产地检疫率分别达80%85%95%,逐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持续控灾;重点是进一步健全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体系、防治体系和森林植物检疫体系重点;对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实行工程治理即实行生物防治、物理防治、营林技术措施为主要防治技术内容的综合防治。加强对古树名木病虫害、生态公益林病虫害的防治,提高经济林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水平,维护森林健康和林业生态安全。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加强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和信息管理建设,使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保护和利用,野生动植物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重点做好鸟类环志、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古树名木保护、自然保护区监管等工作。同时,加大对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力度。

  (五)营造促进林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加快建立林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要全面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巩固完善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完善林木采伐制度、林地林木流转制度、林业发展公共财政支持制度、林业投融资制度。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搭建政策服务、科技服务、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加大抵押贷款力度,增强林业发展能力。为各类社会主体开展造林绿化和林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级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健全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科学管理体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林业建设投入

  一是加大国家、省、州财政重点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积极向国家、省、州林业主管部门争取筹集更多资金发展林业;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林业专项资金,用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林业生产;四是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和林地占用费等,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专项用于林业生产;五是大力发展私有林业、民营林业,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积极扩大招商引资,吸引外资发展林业。

  (二)搞好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

  严格按照林业分类经营规划实施,做到公益林和商品林协调发展。在核桃产业发展上要做到发展与丰产、中期管理合理科学推进,并力求做到种植区域化、产品优质化和营销产业化。用材林要突出发展速生丰产林。大力发展木材生产加工、林产品贮藏加工、林木种苗、森林生态旅游、中药材和野生动物驯养等新兴产业,培植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鼓励发展各种专业协会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引导、规范林产品市场,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三)不断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已划定到户的山林,在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绿化责任,未绿化的要限期绿化;对仍由集体经营的山林,凡经营好的,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2.加快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在明确山林权属的基础上,各类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取得所有(使用)权。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加快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为林权流转提供全程服务。林农可依法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以转包、出租、转让,可以互换、入股、抵押,也可以作为出资、合作条件。林地使用权发生流转时,林地上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以同时流转,也可以分别流转,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同时流转。禁止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进行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所有的林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流转收益归该组织所有,用于发展集体林业生产、乡村公益事业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分配。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林地使用权流转其收益归使用者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

  3.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积极鼓励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机关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作参与林业生产。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转让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林权证的核发工作。

  4.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合理确定林业贷款的期限,必要时延长林业贷款期限。对于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申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实行综合授信、随用随贷。

  5.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立生态公益型林场。继续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各项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改革,加快建立功能健全、服务高效、符合现代林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消除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县财政承担。实现林场财政拨款由差额向全额的转变。争取一些对林场有利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项目,发挥林场在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6.加强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积极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逐步取消采伐限额分年度控制,实行五年调节使用;取消消耗结构分项控制,不再按商品材、非商品材分项控制指标;取消由上而下安排的木材生产计划,实行生产计划省级备案制,放宽木材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面积或蓄积单项控制;出材率根据实际采伐情况计算。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采伐管理环节,林木采伐计划按经营者申请、乡镇汇总、县平衡、州以及省备案的办法进行管理,限额控制内的采伐可由经营者直接向乡镇林业站或县林业局提出申请。非林地上林木的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凭村委会的证明,经乡镇林业站核实认可后进行采伐。完善木材运输管理,在县范围内运输木材的,凭年内运输证运输,运输出县外的办理省内运输证。简化集体林木的采伐作业设计和审批手续。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认真做好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森林采伐由指标管理向可持续经营管理的转变。

  7.完善林地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山区从事规模化林业种植和养殖的,所需林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要简化程序并及时提供用地。对其他企业、个人兴办与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林业生产所需地,实行分类管理。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修建管理、疫病防控设施、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筑的,其用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情况下可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并依照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积极开展林地前置性审批试点工作,简化林地占用、征用审批程序。

  (四)完善林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

  坚持科技与生产相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应用率和贡献率,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技术、信息技术,围绕林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科技攻关,并大力发展和推广具有巍山特色的新品种、新技术。完善林业科技信息网络,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积极发展民间林业学会、协会等林业科技组织,搞好技术交流和信息服务,加速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鼓励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利用技术参股、承办实体等多种形式,实现林业科教结合,提高林业的科技含量。加强以乡镇林业站为主体的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推广队伍,完善林业技术推广网络。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培训,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林业干部职工通过林业行业岗位培训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加强科技能力建设,提高林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林业科技产业,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把建设“绿色巍山”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完善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继续保持强势推进、高位推动的林业改革发展态势。进一步调整充实县林业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以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法院、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宣传部、政研室、法制局、监察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质监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务局、扶贫办、民宗局、档案局、工商局、文广局、审计局、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农林水畜纪工委、人行、农行、建行、信用联社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建设“绿色巍山”的政策措施,规划布局、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建设“绿色巍山”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绿色巍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