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委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创建法治巍山的意见

时间:2014-02-19       作者:      来源:

中共巍山县委  巍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创建法治巍山的意见

2014219日)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州创建法治大理的意见》(大发〔2013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州第七次、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活力新巍山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巍山创建活动,实现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巍山的要求,民族立法更加科学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要求,司法公信力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公民法律素质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持续落实,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持续提高。我县从20114月开始创建,到2013年底达到全州法治创建先进县标准,2014年争创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1. 持续加强党的民主制度建设。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畅通党内民主渠道;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诫勉谈话等。

2. 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实现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行使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3.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施后情况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4.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努力做到先协商,后决策。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加强民族立法,推进经济社会管理法制化

1. 将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立法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民族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确定立法项目。

2. 在立法选项中,应立足我县实际,坚持立法的需要、条件和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既要考虑立法需要的紧迫性,又要考虑立法条件的成熟性,还要考虑法规实施的可行性。

3. 充分发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作用,促进自治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 健全立法咨询和评估制度,提高立法质量;严格法定权限和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及时修改或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民族自治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理顺行政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查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探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避免出现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

2.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府法治化建设,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政有规、监督有效。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继续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行政争议处理方式;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 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促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1.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深化工作机制改革,逐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2. 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审判、检察工作规律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善法律统一实用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和法官、检察官业绩考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办案等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坚持审判公平、检务公开,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和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3.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正确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优化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畅通申诉渠道与防止无限申诉的关系,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相统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1. 健全重点对象普法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水平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力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质;加强对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维权和防范意识。以“法律八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2. 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文化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和扶持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

(六)加强法治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 规范市场秩序。紧贴企业和群众需求,切实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各种商业欺诈和合同欺诈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依法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 强化环境安全。严格执行环保和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健全环境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企业强化应急演练;依法及时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 加强安全生产。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 建设诚信体系。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健全对信用的采集、评价、披露、监督与惩戒于一体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七)加强社会管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 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协商对话谈判机制,依法保障公民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权利。建立社会心理预警和社会情绪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城乡社区新型服务管理机制,强化基层自治功能,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互衔接、有效承接。坚持培育发展与依法管理并重,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诚信自律机制,强化社会责任,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2. 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其他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联动机制等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我县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制度,实行接访联动,建立健全信访事项排查化解机制、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督查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

4. 完善基层法治创建机制。积极推进“法治县市”创建活动,我县从20114月开始创建,目前,已完成县级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达到全州法治创建先进县标准,2014年争创省级先进县;2013613日起永建镇、南诏镇开展法治乡镇试点工作,2014年全县其它乡镇稳步推进,20156月前达到法治乡镇创建标准;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县6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州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积极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

(八)加强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围绕建设服务全县各乡镇的法律服务中心,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体系,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培养高素质多层次的专业人才推进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考核制度。

2.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法律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监督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3. 开展各类援助活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及其相互对接的运行机制,以未成年人和留守老人为重点,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活动,确保各类社会群体平等获得司法保护,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九)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提升监督实效

1. 加强监督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2. 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职能作用。认真执行监督法,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审查监督,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领域的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回复率达100%,满意率不断提高。

3. 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重点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履职尽责。

4. 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政治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5. 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行政部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6.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推进法治巍山建设的工作格局。创建工作在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加强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保证依法治县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按全县人口人均不少于0.5元,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各乡镇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巍山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段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法治巍山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与民生密切相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大事难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巍山创建活动的成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法治巍山创建活动科学的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创建法治巍山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将进行1次检查考核,以推进法治巍山创建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