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检查情况第12期
时间:2014-08-04 作者: 来源:第12期
2014年8月4日
关于2014年政协巍山县第八届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通报
2014年3月29日,县委督查室以书面交办形式对政协巍山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涉及党群系统的15件提案进行了交办、督办。截止8月1日,15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现将14件(涉及1件重点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入全县10件重点提案一并进行了通报)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杨义发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关注残障儿童教育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近年来,虽然教育部门通过采取跟班就读、送教下乡等方式给予了残障儿童一定的关爱,但有些问题教育者无法解决,如对残障儿童的康复训练。请求残联等部门给予关爱,帮助残障儿童重树生活信心。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残联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A类。县残联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杨义发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近年来,我县对残障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面。实施了残疾儿童青少年肢体矫治项目、儿童抢救性康复等免费项目,实施脑瘫肢体畸形矫形手术13例,唇、腭裂类残疾儿童整形手术6例,配送助行器等辅助器具9人,送往省、州专门机构参加康复训练2人;在县残联设立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室,每周二、四免费对外开放;启动了社区康复站建设,投入近10万元在南诏镇4个社区装配了立式踏步器、辅助步行训练器等康复训练设备。二是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转介到特殊教育学校和以其他教育方式为补充的残疾人教育格局。近年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收纳残疾学生219名;实施了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向30名残疾儿童发放资助金18750元;“六一”儿童节和“助残日”共看望慰问残疾儿童学生250人次,发放慰问金达6万元。
二、民盟巍山支部提出的《关于对我县乡镇科级主要干部任用建议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少数乡镇的科级干部对所任职地区的基本情况和社会环境不熟悉、发展思路不清,到乡镇过渡一下就拍屁股走人。建议进一步重视各级干部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对任用前(包括调用)的主要领导干部,建议让其本人到需要任职的地区和部门面对当地干部群众作任职阐述和工作目标承诺;设置一定试用期,并适时进行基层了解、跟踪和目标考核。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B类。县委组织部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民盟巍山支部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历届县委始终高度重视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州党委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班子。注重把政治过硬,业务精干,年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干部充实到乡镇干部中,尤其是在乡镇党政正职的选配上,县委始终坚持由县委委员初始提名,在综合班子结构需要、提名情况和个人工作表现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并征求县委委员,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任命。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县委通过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认真分析班子结构、运转情况、能效发挥以及不同成员在班子中的作用发挥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适时提出干部调整和班子优化方案。三是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干部讲坛”、干部在线学习、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和把干部送出去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大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四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县委注重干部的考核,除常规考核外,注重加强经常性考核和“德”的考核,严格执行任前公示、知识水平测试、谈话、警示教育、任职试用期以及经济责任交接、审计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畅通“12380”举报专线,广泛接受专门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案中提到的“任职阐述和工作目标保证”建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很强的借鉴性,县委将在以后的干部人事工作中予以积极的探索。
三、石玉周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外宣传能力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干部职工与外界接触交往中难以比较全面、系统、生动有效地宣传巍山、推介巍山。建议宣传、组织部门通过编印发放外宣资料、举办专题培训、县情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外宣能力。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B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石玉周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干部职工外宣能力的提升,在对外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以南诏文化节、中华彝族祭祖节、巍山小吃节、火把节四大节庆品牌为载体,精心策划,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巍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通过组织开展青年干部礼仪知识培训、景区景点讲解员培训,邀请本土资深专家学者讲解巍山旅游知识,培育和储备一批熟悉巍山旅游文化知识的人才。三是每年举办巍山小吃节、中华彝族祭祖节等大型活动期间都从县级各部门抽调旅游解说方面有特长的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后参与政务陪同,在陪同来宾过程中介绍巍山、推介巍山。
四、杨洁委员提出的《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待遇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当前,部分学校少先队工作出现不同程度的弱化现象。建议解决少先队辅导员一定的经济待遇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教育局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C类。县教育局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杨洁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我县的少先队辅导员都是由任课教师兼任,辅导员在授课的同时还要开展少先队活动,给予少先队辅导员适当的经济待遇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因没有政策依据可单列少先队辅导员补贴,特别是推行绩效工作制度后,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作了进一步的清理和规范,就连班主任补贴都不允许单列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分配,故按现行政策不能给予少先队辅导员发放单独的津贴补贴。目前,各小学都以对少先队辅导员核定一定工作量的方式将少先队辅导员的报酬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中予以适当考虑。
五、张永良委员提出的《关于举办马鞍山梨花节》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为进一步打响“巍山红雪梨”品牌,建议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举办马鞍山梨花节,对“巍山红雪梨”品牌进行宣传和推介。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C类。县委宣传部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张永良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今年3月中旬梨花盛开期间,由县委外宣办牵头,马鞍山乡具体承办,举办了以“品彝家风情,赏万亩梨花,相聚马鞍山,相约春天里”为主题的马鞍山梨花摄影采风活动,期间邀请了省州部分媒体及摄影爱好者,对马鞍山梨花盛开的情景以及“巍山红雪梨”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但举办梨花节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当前节庆活动的审批门槛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节庆活动审批把关较严,以节庆活动形式申报梨花节难度较大;梨花盛开时节恰逢农历二月初八彝族祭祖节、巍山小吃节前后,即便举办梨花节获批,县委、县人民政府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举办梨花节;举办梨花节对进一步打响“巍山红雪梨”品牌作用有限。
六、施怀丽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县志愿者活动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我县的志愿者服务工作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组织力量薄弱、缺少经费,缺乏相互配合的力量整合机制。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B类。县委宣传部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施怀丽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近年来,我县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得到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志愿服务分队达23支、团体会员达27个、个人会员达5401人。青年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评选表彰等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开展了一些影响大、范围广的志愿项目。如在今年“3.5学雷锋日”和“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期间,组织环境卫生志愿者400多人,开展“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行动,组织帮困助弱志愿者50人,深入街道社区、敬老院,帮助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香油和大米,来自电力公司的志愿者还为老人检修了电路,并向老人讲解安全用电知识,排除安全隐患;开展禁毒防艾面对面宣传活动,招募禁毒防艾志愿者100多人按照1:50培训模式深入到10个乡镇校外闲散青少年家中,利用调查问卷、入户宣传等方式,面对面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
七、马崇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对老干部政治上给予关心、生活上给予照顾,比如每年对离退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对年满65周岁的离退休老领导进行免费体检。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老干部局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A类。县委老干部局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马崇文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我县于2014年5月23日出台了《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巍办通〔2014〕28号),明确了县四班子在职领导干部、公检法主要领导负责联系担任过副处级以上实际职务(含享受待遇)同级老干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干部负责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县委老干部局重点联系全县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县四班子及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要活动,需县级老领导参加的,要及时通知,必要时由原所在单位负责派车接送。县级老领导平时参加各种活动,需要用车,可向原所在单位提出用车申请,由原所在单位进行安排并做好服务工作。至于提到的对离退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每年的春节和敬老节期间各单位都在积极的组织开展;对年满65周岁的离退休老领导进行免费体检问题,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卫生局3部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重申和完善老干部住院看望慰问和健康体检规定的通知》(巍组通〔2014〕76号)已作出具体明确“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在组织在职干部职工进行年度体检时,应同时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八、唐丽芬委员提出的《关于禁止“闹婚”陋习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近年来,巍山古城经常能看到赤身裸体、花里胡哨的恶俗闹婚行为。建议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县城不文明的闹婚行为进行制止。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B类。县委宣传部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唐丽芬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恶俗闹婚行为,由县文明办牵头,在县妇联、团县委、县民政局、南诏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和《巍山消息》采编部的共同配合下,对闹婚行为进行了教育和制止。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巍山消息》等新闻媒体,辅以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倡导文明的婚庆方式。二是通过印发《“摒弃婚礼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议书》并在巍山有线电视台和《巍山消息》上进行全文刊播、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向新人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开展“摒弃婚礼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宣传倡议活动。三是拟于年底由县文明办牵头,由妇联、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开展“倡导婚俗新风,制止不文明婚礼”的集中整治活动,对不文明闹婚行为进行制止和公开曝光。
九、唐丽芬委员提出的《关于有效遏制大办客事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近年来,我县“升学”、“乔迁”宴请泛滥。建议县纪委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行为。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纪委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A类。县纪委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唐丽芬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县委、县人民政府于今年1月7日制定下发了《巍山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巍办发〔2014〕3号),对干部职工操办客事中的办客类型、办客规模、申报制度、审批权限、举报方式、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公职人员除婚、丧事外,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目办客。并采取有力措施对干部职工客事办理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造声势。将严禁大操大办客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巍山手机报上刊载,在巍山电视台、大理纪检监察网巍山子站等平台滚动播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严要求。严格控制办客范围和规模并实行申报审批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般干部职工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及时向归口纪工委报送审批情况;乡镇和县级各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含非领导职务)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向县纪委报备,乡镇和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由挂钩乡镇和分管部门县处级领导审批,报县纪委备案。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树新风。通过采取来信来访、设立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客事办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国家公职人员办客行为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4次,收到群众举报1件,对1名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办理客事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四是进行责任追究促落实。将客事办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借机敛财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对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工违规办客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十、赵宁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巍山县政协书画室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省州已成立了政协书画室,州内部分县也成立了政协书画室。建议成立县政协书画室,设立固定的展厅并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县委编办协助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B类。县委办公室和县委编办进行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赵宁国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目前,省州已成立了政协书画室,州内部分县也成立了政协书画室,成立县政协书画室对于发扬和传承巍山悠久的历史文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目前县政府大院办公用房较为紧张,院内大多单位办公用房明显不足,暂时还无法调剂合适的办公地点用来作为县政协书画室及展厅。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县委办公室将进行积极协调协调,争取为县政协书画室的成立提供一处合适的办公场所。至于成立县政协书画室及经费保障事宜,只能等到办公地点落实后,再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研究解决。
十一、马崇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公共场所吸烟能导致多种疾病,不但危害个人健康,而且危及他人健康。建议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A类。县委办公室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马崇文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会议场所加强控烟工作的通知》(巍办通〔2012〕24号),明确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全县所有会议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的高度,对会议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会议通知上明确会场不准吸烟。二是会场内不摆放烟灰缸;三是参会的县领导带头不吸烟。县文体广电、宣传等部门也对全县禁烟工作作了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控烟禁烟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室、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县城文献礼堂等会议场所禁烟效果明显,各级领导干部能认真按照要求做到会场内不吸烟。但是,由于国情县情特殊,要做到全县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还任重道远,一方面还需要全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另一方面还需要从国家层面对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进行立法,使禁烟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十二、童小琴委员提出的《关于设立大仓镇漾林小区委员会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大仓镇漾兴街片区已初具规模,居住人口达到2000多人。建议成立大仓镇漾林小区居委会。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民政局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C类。县民政局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童小琴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而且设立村(居)委员会涉及到人员编制增加,办公场所建设,投入较大,设立报批过程程序较多。按照法定程序,如要成立大仓镇漾林小区委员会,则应由大仓镇人民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大仓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后按程序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十三、毕加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老人越来越多,他们肩负着种田种地及照顾留守儿童的任务,部分农村留守老人生活过得还很艰难。建议让农村留守老人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障;加大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力度。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民政局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B类。县民政局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毕加明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农村养老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关心和重视。农村6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能按月领取到60元以上的农村养老保险;年满80—89岁的老人每人能按月领取到35元的高龄补贴,90—99岁的老人每人能按月领取到50元的高龄补贴,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能按月领取到230元的高龄补贴;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到161元。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解决留守老人问题,近年来我县抓住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建成了永建回族敬老院,扩建了庙街敬老院、南诏敬老院、大仓日间照料中心和特殊老人福利院,正在建设巍山县中心敬老院。
十四、张利仙委员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退岗的村级妇代会主任待遇的提案》办理情况
(一)问题及建议:部分已退职的村妇代会人员因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过得比较艰难。建议给予退岗的村妇代会主任一定的经济补助。
(二)提案办理情况:该提案交由县财政局牵头办理,办理结果类别为C类。县财政局会同县妇联专题研究后与委员进行了面商,向张利仙委员进行了面复并送达了书面回复意见。办理回复意见为:村妇代会主任是妇联组织最基层的工作力量,她们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工作的桥梁和纽带。长期以来,她们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理应对退岗后的村妇代会主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对退岗后村妇代会主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因为目前无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和依据,同时县级财力也无力承担这部分支出,故给予退岗后村妇代会主任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建议暂时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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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发: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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