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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检查情况2017年第3期

时间:2017-01-24       作者:      来源:县委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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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全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全力抓实、抓好当前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要求,11619日,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县林业局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形式,深入10个乡镇,抽查了23个村委会、32个自然村,对全县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10个乡镇均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并严格按“三线责任制”和“四个责任人”制度,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和“五种人”监护责任书,狠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各种责任书签订即将完成;通过发放户主通知书、刷写粘贴防火宣传标语、广播和等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入户过程中,农户对森林防火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各乡镇均制定和完善了《森林火灾扑救预案》《重点林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森林防火防控方案》,组建了应急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对储备的防扑火物资进行了清理和维护。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森林防火工作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分管领导和林业工作人员认为我县2016年森林火情形势好于往年,出现了松懈麻痹思想,对森林防火工作放松了警惕,工作中存在重布置轻落实情况。

(二)责任制落实和宣传教育工作仍有差距,部分乡镇工作进展滞后。一是部分乡镇 “三线责任制”还未完成签订工作,户主森林防火通知书未发放到位,个别村组存在漏签。其中:牛街乡、马鞍山乡、紫金乡、永建镇、巍宝山乡责任书签订已全部完成,但在走访过程中部分乡镇仍然发现有漏签现象;青华乡、五印乡、南诏镇、庙街镇、大仓镇“三线责任制” 和“四个责任人”责任状签订工作还未全面完成;二是多年来存在森林火灾高发、频发地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缺乏针对性。

(三)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是目前虽未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已发生火情一起;二是野外火源管理不严,部分乡镇依然发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特别是农林交错地带,未经审批违规进行农事用火情况仍在发生。

(四)应急值守和防火物资管理仍有差距。部分乡镇目前还未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带班制度,仅仅靠林业站站长手机联系;个别乡镇应急扑火物资管理不规范,未及时进行清理维护,特别是燃油储存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跟踪落实。目前,部分乡镇的“三线责任制”责任状还未完成签订工作。对此,要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对预防工作措施和宣传工作继续抓好落实,切实把林火防控的具体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火灾易发的村、林区,落实到户、到人。另外,各乡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态护林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明确职能职责,制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立足主动预防,坚决管住野外火源。从目前情况看,野外用火管控力度仍有差距,已发生未经审批野外用火行为。各乡镇要以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为抓手,严管野外用火。要采取增加检查哨卡、加大巡护力度,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等有效方式,进一步规范农事用火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一是要大力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二是对于多年来存在森林火灾高发、频发地区,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三是部分学校的“五个一”活动计划在3月份收假后开展,各乡镇要在3月份做好配合和检查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值带班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站、护林员、专业队员必须全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森林火情火灾报告制度,严格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五)严阵以待,高度重视火灾安全扑救。高度警戒,因险设防,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车辆机具、应急通信等后勤保障,提高安全保障和快速反应能力。特别是个别乡镇在存储灭火机械燃油容器不规范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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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发: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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