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检查情况2017年第16期
时间:2017-06-20 作者: 来源:县委督查室第16期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为加快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动员会议和推进会议召开后,各责任单位均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大部分单位还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了创建工作;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层层进行了分解。各单位均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作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创建工作领导组的要求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签订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承诺书,制作了宣传专栏,组织干部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县委宣传部和县创建办编印了《巍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简明知识读本》《巍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折页》和《巍山县核心价值观宣传挂历》。
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巍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任务进展情况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一是少数单位认识上还有差距,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制定工作方案或方案不具体,缺乏统一的部署阶段目标。二是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度不够。部分单位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只停留在制作宣传栏、公示牌和发放资料上,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热情不高。对单位、个人及家庭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三是少数单位建立档案资料的意识不强,缺乏统一规范。有的对涉及本单位目标任务的资料收集不完整;有的单位资料收集比较零乱,没有分类建档;个别单位甚至提供不出任何资料。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
(二)工作统筹不到位。创建工作未能与人居环境提升、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及对应的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和统筹安排。督查中反映出,一些单位未认真学习和研究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文件和相关要求,单位日常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不紧密,认为开展创建工作存在困难,对创建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其他工作和过去的工作成效缺乏整体意识。
(三)创建成效有差距。一是车站、医院等部分公共服务窗口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文明规范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随意践踏草坪(尤其是进入南诏文化广场绿地内纳凉、休息的情况)、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市容市貌整治仍需加强。县城内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建筑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渣土车随意泼洒、非法小广告粘贴等现象整治不彻底。四是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内少数部位环境卫生亟需进一步提升。城乡结合部垃圾乱倒、保洁不及时情况偶有发生,城隍庙片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未得到持续巩固。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对一些重点项目和难点问题,群策群力,合力攻坚,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从机关单位、媒体、学校、社区全面开展宣传动员,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投入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宣传内容上,要加大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对广大居民,要突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居民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实现全民文明素质的显著提升。
(三)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对照目标责任清单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逐一抓好落实。特别是县古保委(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南诏镇等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城市绿化面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一些硬性指标的落实,制定详实的方案和措施,对照测评指标,分类施策,逐项落实,并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同时,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四)进一步统筹兼顾,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难点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两学一做”教育、脱贫攻坚、先进平安县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省级生态县创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日常工作与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一是主动与省级相关部门联系,尽快明确和细化创建和验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使创建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整改措施,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报: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