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2011~2012年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12-12 作者: 来源:巍办发〔2011〕35号巍山县2011~2012年廉政风险重点环节
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腐败工作,不断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开展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的意义。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围绕预防腐败这一工作主线,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创造性实践。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纠正”三道防线,预防不廉政不勤政问题的发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主要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预防,通过监督关口前移,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廉政风险,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运行规范,防止权力滥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和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形成整体合力。
2.开拓创新原则。解放思想、把握规律,突出特色、大胆创新,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新经验。
3.务求实效原则。把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化、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评,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分级管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2011年9月起全县范围内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到2011年底,逐步形成覆盖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建立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到2012年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1.实施范围及对象。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为:县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对象为上述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2.主要内容。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重点围绕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以及影响工作成效的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涉及人、财、物管理和具有行政许可、执法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方面可能导致各类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制定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宣传(2011年9月10日~2011年10月10日)。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巍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巍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巍山县2011~2012年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召开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面启动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中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符合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于
(二)查找廉政风险点(2011年10月11日~
(三)制定并实施监控措施(2011年11月11日~2011年12月10日)。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要跟进到哪里,使每个岗位上的人员都及时受到提醒教育和应有的监督制约。同时,从体制制度和实际运作入手,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把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最大限度减少廉政风险,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全面评估考核(2011年12月11日~2011年12月31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检自查,根据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防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定期自查、群众测评和动态考核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建档,逐一梳理形成汇总材料,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五)修正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2年1月~12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根据考核结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逐步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由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全局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协调组织,督促检查抓落实工作;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机制,确保我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领导班子及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查找风险。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解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做好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查找风险点是针对岗位,不针对个人。“点”是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面”是整个权力运行过程,在具体工作中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查找,不能敷衍了事。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工作,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在查找廉政风险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措施上下功夫。要努力把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融入日常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和重大改革等问题,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
(四)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要把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对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评估考核要求,分别于本年和次年12月10日前将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总结和修正完善机制总结上报县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