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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县委常委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4-05-23       作者:      来源:

 

 

 

 

 

巍办发〔201427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关于明确县委常委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实行县委常委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现将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县委书记 常于忠 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县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县委、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每年主持召开一次以上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在县委全会报告中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利伟 全面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督促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监管人员和装备,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经费,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县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县委副书记 舒进 对农业农村、统一战线等领域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协调县总工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保护职工合法利益;挂钩联系南诏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 陈建东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挂钩联系巍宝山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利军 对民族宗教、农业、林业、水务、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兽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科技等领域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水利、污水处理、供水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指导、督促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安全管理;督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挂钩联系马鞍山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王建涛 对政法系统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综治部门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工作内容中,适当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比重;挂钩联系杨耀参副县长分管领域和永建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赵海广 对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挂钩联系大仓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蒋拓东 对纪检、监察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指导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等相关政策的制定;挂钩联系彭彬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和五印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茶向金 对政府自身建设、财税金融、发展改革、统计、安全生产等领域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县长王利伟同志主持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研究和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在县内贯彻执行负责,把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全县安全生产目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挂钩联系青华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内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李早华 对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宣传部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机制,引导媒体正确报道事故信息;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全县安全生产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规划;督促相关媒体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挂钩联系左廷水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和紫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寸振林 对组织人事、党建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等领域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组织部门配齐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指导组织部门在教育培训、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长期工作在安全监管一线并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督促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挂钩联系茶崇辉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和庙街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绍平 对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挂钩联系谷强同志分管领域和牛街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为切实抓好县委常委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常委班子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

(二)班子成员要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阶段性专项整治,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要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单位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对安全验收评价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投入使用。

(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关领导要按照《巍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机构进行各项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持社会稳定。

(四)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因失察失职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2014523日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20145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