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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意见

时间:2014-06-10       作者:      来源:

 

 

 

 

 

巍办发〔201430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意见

2014610日)

 

为全面提高乡镇、村社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夯实我县社管综治工作基层基础,改进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促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意见》(大办发〔2014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实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建立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使乡镇、村社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实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统一,不断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目的意义

网格化服务管理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不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管理格局和基层民主自治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标准和要素将乡镇、村社、村民小组合理地划分为若干网格状的单元,进而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现有服务管理资源,对网格实行全方位、精细化的动态管理,为网格居民提供多元多样、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高乡镇基层服务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最终实现社情民意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刑事治安发案降低、安全事故隐患减少、信访案件下降、基层管理健全、服务不断完善、社会平安和谐、人民群众安全满意的目的。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是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巍山的有力抓手,是固本强基、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具体实践,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法治平安巍山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活力新巍山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服务管理网络全面覆盖、资源力量整合切实到位、服务管理功能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效能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的目标,将乡镇、村社、村民小组科学划分为若干服务管理区域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整合条、块管理服务力量,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多方参与,全面掌握社情,及时反映民意,有效化解矛盾,迅速解决问题,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设置网格

以乡镇设置网格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分村社、村级以下两级网格,村社为一级网格,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二级网格。两级网格均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职责明确”的要求设置。农村地区一般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一格,城镇社区一般以居民小组为一格,社区内的单位、管理规范的小区可以视情况单独为一格,其他情况一般以道路、小区或400500户为一格。划分网格时,应充分考虑居民的认同度、人员构成、治安状况、土地面积等情况,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区域,不得交叉重叠,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网格,实现全面覆盖。

(二)组建网格队伍

1.乡镇网格巡查员。按照“自定标准、自定条件、自行管理”的原则,从2014年起在全县每个乡镇配备2名网格巡查员,网格巡查员的报酬列入州、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乡镇网格巡查员的选聘和工作职责等相关事项,由县社管综治委负责牵头抓好落实。

2.村社网格管理员。村社一级网格设网格管理员,按照每个网格24名网格管理员来设置,由村社干部担任。

3.村级以下网格管理员。二级网格管理员原则上由村(居)民小组长担任为主,不足人员由各乡镇结合实际,按就近就便原则选用,选用人员报酬按不低于村(居)民小组长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村级以下网格管理员的选用标准和工作职责等。

同时,每个层级的网格可视情况设立监督员和志愿者等若干名,原则上由村委会成员、社区党组织成员、相关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庭院长(楼栋长)、社区民警、村(居)民代表、物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卫生工作者及社区志愿者等组成。乡镇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若干网格,参与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并担任监督员,每周不少于1参与网格巡查,并通过实地检查、协调处置等方式,确保网格服务管理作用有效发挥。

(三)明确工作职责

网格巡查员和网格管理员在乡镇、村社工作原有条块分工不变的情况下,以责任网格为工作主体,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网格巡查员主要负责乡镇网格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信息收集、上报、分析研判等相关工作,对一、二级网格内的矛盾纠纷、治安隐患、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对一、二级网格日常工作进行巡查、指导、督促、督办。

网格管理员在工作中,原则上不分专业、不分条块,全面负责网格中的事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网格内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受理处置居民诉求,调解矛盾纠纷、政策法规宣传。

2.协助做好网格内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青少年、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网格内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党建工作、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镇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工作。

4.对网格内供水、供电、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老年人、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一对多、多对一等社区慈善服务。

6.围绕居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服务活动。

(四)搭建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巍山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在县社管综治办、社管综治成员单位、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部分重点村社搭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消防安全、社区服务、公路护路联防等社会管理业务纳入平台内,实现居民基本信息数字化覆盖,服务、管理、办公网络化。网格巡查员和网格管理员通过网络终端、综治通、手机终端收集上报信息、接收指令,乡镇社管综治委将按照层级责任及时上报信息、下达指令。

四、经费保障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遵循“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相关系统建设和工作经费,乡镇网格巡查员工资、办公经费、社保经费等实行包干,每人每年2.5元,按州30%、县70%的比例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确保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一、二级网格管理员报酬由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县、乡镇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努力建设覆盖县、社管综治成员单位、乡镇、村社的网格化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部门参与、乡镇组织实施,村社具体落实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各级业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对口业务指导。

(二)充分整合基层综合服务资源。要充分运用乡镇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资源,在整合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基础上,积极组建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综合服务、统一交办、归口调处、跟踪督办、限时办结,以实现基层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由乡镇分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副书记(副乡镇长)任中心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人员由综治维稳、公安、信访、司法和网格巡查员等组成,中心人员除公安外集中办公。对群众申请调解事项、诉求或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等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办理,最大限度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建立健全网格运行机制制度。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网格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县、乡镇所有服务基层的职能部门要与网格对接。建立网格与经营性、服务型实体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要求网格管理员与网格内的服务性实体的协作联动。二是建立走访巡查制度。网格管理员应每日或定期走访辖区群众,全面采集信息,了解群众需求诉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建立民情恳谈制度。网格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就一些突出问题或重点问题与群众进行互动恳谈。四是信息报送制度。县、乡镇两级综治办和村社要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接受网格管理员报送的群众服务诉求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研判、分类、交办、处理和反馈。五是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县、乡镇和村社要定期对收集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析,对上报的疑难问题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分类处置。六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度。网格管理员、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接报网格报送情况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对居民和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七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要安排网格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由村社具体负责管理使用。各级综治工作经费要向村社及网格倾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八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网格管理员定期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九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要把网格化服务管理纳入各级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定网格管理员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其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考核。探索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加大考核评价的结果运用,充分调动网格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十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和目标要求,细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对工作开展不力、履职不到位、瞒报信息、失密泄密、推诿拖拉、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等情形的,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加强与新闻单位沟通互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辟专栏、播发通告、公益广告、影视短片,制作宣传板、张贴标语、悬挂条幅、手机短信,召开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基层实践和经验做法,增强群众对网格的认同感,熟悉网格巡查员、管理员的工作方式、服务内容,积极支持和配合网格巡查员、管理员工作,提高群众参与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检查考核。县委、县人民政府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县社管综治委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管综治维稳目标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实绩考核。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掌握、问题处理、绩效考评之间相互制约配套的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定量考核”并行,量化、细化考核指标,明确项目、责任、时效,自查、互查、抽查、检查相结合。要加强对网格巡查员、管理员的考核监督,建立网格服务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巡查员、管理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纳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重点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报县社管综治办备案。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20146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