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巍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31 作者: 来源:两办文件巍办发〔2017〕20号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巍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巍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巍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优化县城形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巍山决定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以下简称“创园”)。为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城市绿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功能完善”的原则,坚持政策导向,对照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市政设施等6大类55项指标要求,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县城人居环境的提升,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为抓手,按照《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及“山要绿、水要清、灯要亮、公众要文明、环境要优美、道路要畅通、功能要配套”的建设要求,以建设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以创建“环境宜居之镇、文化传承之地、教育创智之城”为载体,以增量扩绿为目的,以立面改造、三线落地、人行道改造等项目为抓手,打造绿色宜居县城,提升巍山县城品位,确保2018年6月底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县城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多规合一)及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执行力度
做好巍山县城总体规划(或多规合一)、绿地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树种规划、防灾规划、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和执行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城市发展现状,加大县城绿线和蓝线管理制度和实施力度,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周晓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古保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7年7月
(二)大力推进“创园”项目建设及开展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达标活动
1.开展县城建成区绿地普查,结合《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制定创园责任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创园”项目推进日程表。
责任领导:李早华
责任单位:县古保委
完成时限:2017年4月
2.通过普查,分解下达任务指标,积极引导县城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创建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要求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院内无法进行绿化的单位和小区,通过缴纳异地绿化费用等方式进行绿化。
责任领导:茶向金
牵头单位:县古保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各创建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3.县城内新建的单位和小区严格按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建设标准规划建设。
责任领导:周晓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古保委、各项目建设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三)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绿化种苗公司
培育1—2家有资质具备苗木生产基地的绿化种苗公司,生产适应巍山气候、土壤的苗木,引导县内苗木种植户在县城周边发展苗圃,确保建成区内生产性绿地总面积占县城建成区总面积的2—3%。
责任领导:李雪刚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县城园林绿化建设
1.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创园”标准,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绿化建设项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城公园绿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实施规划区建筑风貌整治,在城市建设中注重原有城市自然风貌的保护,做好古树名木保护,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档案。
3.依法做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审批验收、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规的行为。
4.组织实施建成区主干道和重点部位园林绿化改造,确保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达标率达80%以上,防护绿地实施率达80%以上。
5.古城绿化建设以植物街景为主,确保立体绿化效果明显,公园绿地占陆地总面积达65%以上。
责任领导:李早华
牵头单位:县古保委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南诏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实施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五)景观保护
1.做好城市历史文化、文物、古迹保护和恢复,同时做好保护区域的绿化。
2.对广场、公园内设置的商店、娱乐设施和产品推销活动实行统一规划,严格管理。
责任领导:李早华
牵头单位:县古保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局、南诏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六)生态建设
1.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广泛开展县城大环境绿化,并取得明显效果。
2.以县城周边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工程治理、生态治理、水源防治,强化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3.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两污”治理,控制大气污染指数,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且不低于全省县城平均值,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达60%以上。
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
7.全年县城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55天以上,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80%以上。
8.推广节能建筑,确保节能建筑比例达35%以上。2015年—2016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30%以上。
9.整治搬迁规划区范围内高污染的砖厂、石料加工场。
责任领导:李早华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南诏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七)地质灾害治理和绿化用地储备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县城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2.对县城周边的砂石场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卫生的砂石场进行停业整顿或强制停业,在城市规划区视线范围内没有开山取石现象。
3.开展绿化建设土地储备和其他绿化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4.做好受损弃置土地的生态与景观恢复。
责任领导:周晓芳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八)加大县城周边环境可视范围内的山体、荒坡、闲置土地的绿化力度
1.以县城近山面山为重点,对县城周边进行规划育林,将县城周边山林建设成为县城防护绿地。
2.深入开展植树造林和万棵树苗入农家活动,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
责任领导:李雪刚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南诏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九)南诏镇城乡绿化
1.开展古城区绿化改造和县城规划区内所辖村庄空地、预留地绿化建设以及城区内居民农户院落绿化工作。
2.完成县城周边村庄的绿化建设和农户院落绿化。
责任领导:李雪刚
牵头单位:南诏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古保委、县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十)河道综合治理及供水管理
1.加强规划区内河道综合治理,加强河道两岸防护林带建设,确保绿化普及率达85%以上。
2.加强县城供水管理,实施县城集中供水工程,县城用水普及率达到95%;认真开展水质监测、检测工作,管网水检验合格率达95%以上。
3.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抽取和使用地下水,严厉打击违法抽取和使用地下水的行为。
4.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
责任领导:李雪刚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十一)交通设施建设
1.完成县城公交规划编制,做好公交站点、交通信号灯、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2.加强县城周围公路主干道两侧防护林带建设。
3.完善交通车辆停放设施。
4.加大林荫道路推广力度,县城建成区林荫路推广率达60%以上。
责任领导:周晓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古保委、大理州公路局巍山分局、巍山路政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二)县城管理
1.开展县城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2.开展沿街门店店容店貌整治,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纠正非法破墙建店,落实门前“五包”责任。
3.开展主次干道两侧户外广告牌匾治理,制定店铺户外广告、店牌管理办法,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严厉打击非法小广告致污行为,彻底根治非法小广告污染。
4. 开展县城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健全车辆停放收费机制。
5. 开展沿街商户违规排污排水整治。
责任领导:李早华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文明办、南诏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6.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监控,遏制各类垃圾围城乱倒现象,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填埋市场化运营。
7.健全强弱电、供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网设施,完善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8.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
责任领导:周晓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联、南诏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十三)其他市政建设
1.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不低于3座每平方公里,设置间距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
2.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
3.加强县城环卫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完善市政功能,加快推进数字化(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周晓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古保委、南诏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十四)全民参与“创园”工作
1.组织各单位、各小区做好庭院及居住区庭院绿化,主干道沿街单位(金融、军事等涉密单位除外)全部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做到部门联动,统一协调,全民参与。
2.督促城区内企业按相关规定落实企业内部绿化和城区个体工商户门店绿化美化及栽花种草。
责任领导:茶向金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小区管委会、南诏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3.督促落实工业园区各企业按相关标准完成园区园林绿化建设,达到园林单位标准。
责任领导:茶向金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4.组织县城区学校内外绿化工作,组织师生开展爱绿、护绿、植绿活动。
责任领导:左廷水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城内各学校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巍山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常于忠 县委书记
王利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 苏 县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彭 彬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马克伟 县政协主席
蒋拓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茶向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寸振林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张绍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丽芬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马 杰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杨耀参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左廷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早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晓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雪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茶万福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罗自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富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郭晓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外宣办主任
吴浩黎 县生态委办主任
赵 宏 县发改局局长
罗忠智 县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家武 县教育局局长
张海洲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罗宝林 县财政局局长
冯以才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锡伟 县环保局局长
罗文烂 县住建局局长
徐学俊 县交运局局长
沈看周 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危有信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左士尧 县水务局局长
李建勇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丁林丽 县卫计党工委书记、县卫计局局长
徐 敏 县审计局局长
江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金慧 县统计局局长
张兴权 县扶贫办主任
施怀丽 县古保委常务副主任
罗 军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巍山消息》采编部总编
朱军先 南诏镇党委书记
范茂盛 南诏镇人民政府镇长
指挥部在县古保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园办),由李早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施怀丽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罗文烂、杨锡伟、危有信、范茂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创建活动中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事务,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二)加强舆论引导
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创园”工作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创园”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工作程序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在2017年5月底前,制发致全县居民一封关于“创园”工作的公开信,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创园”工作的浓厚氛围。制作永久性和临时性宣传标语、标牌,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园”活动氛围。定期收集汇总社会各界对“创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制作申报省级园林县城专题片和各种“创园”宣传资料、宣传品,做好“创园”工作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完成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调查工作。
责任领导:陈丽芬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局、县文明办、《巍山消息》采编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古保委、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团县委、县妇联、南诏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三)创新工作机制
创新管理和服务理念,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行。
1.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创园”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财力保障。
2.县财政、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3.实行“创园”工作和“街长制”、“河长制”工作相结合,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担任街长、河长,对街道、河道的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同时,对“创园”工作进行监督。
责任领导:茶向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水务局、南诏镇人民政府、县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四)细化工作措施
县“创园”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本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牵头工作推进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县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及时制定出台各项工作的配套办法措施,细化要求,量化指标,加大工作落实,每个项目、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按时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领导:李苏
责任单位:县“创园”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五)强化考核监督
县委、政府将“创园”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重点督查范围,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园办根据目标任务及时跟踪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把各项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县纪委、县监察局及“两办”督查室等督查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工作任务的落实进展情况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蒋拓东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五、相关要求
(一)建立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创园”工作。会议由常务副指挥长召集,于每季度末召开。
(二)各牵头单位请于2017年5月底以前,将各责任单位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报指挥部并组织实施。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联络员,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创园办。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送创园指挥部协调解决。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